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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周克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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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通往地狱之路，通常是由善意铺设的。&#8212;&#8212;哈耶克]]></description>
		<pubDate>Fri, 3 Jul 2009 11:31:4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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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积金政策劫贫济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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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9734345.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Wed, 1 Jul 2009 17:32: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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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b><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公积金政策劫贫济富</span></b></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周克成</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2009年7月1日星期三</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公积金被认为是一个造福穷人的政策，但实际上它却给人们带来了&ldquo;劫贫济富&rdquo;的效果，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到这点：</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首先，公积金政策让穷人帮富人集资买房。一般来说，人们只要在一个比较正规的单位上班、工作，就得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并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人人都具备购房能力。这是因为，无论人们要买的是什么房子，都得支付一定的首付款，这首付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而能首先掏钱支付首付买房的，无疑是相对富有的人。这些较富有的人，先买房能得到公积金贷款、能尽早把自己缴存的公积金提取出来。而那些家境贫穷，支付不起购房首付的人，则只能白白缴纳公积金，让自己的钱在帐户里睡大觉了。客观效果，就是穷人帮富人集资买房了。这是劫贫济富。&nbsp;</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次，公积金政策用穷人的钱为富人盖房子。2009年5月20日，住房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就联合发出红头文件，要求&ldquo;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rdquo;</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都说&ldquo;廉租房&rdquo;是盖给穷人住的，但是，住在廉租房里面的，可未必是真正的穷人。不说这廉租房可能被城里的富人、达官贵人的亲戚住进去，就是住进去的都是城里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只要和乡下的农民相比，这些住进廉租房的&ldquo;城市穷人&rdquo;，还是算富有的。</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如北京在2009年最新作出的调整，就规定人均月收入697元以下的家庭都可申请廉租房。试问，在中国农村，有多少农民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可以达到697元？而很多从农村来人，大学毕业刚开始工作，就得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这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将用来建设廉租房，出租给实际上比他们的家庭更加富有的城里人居住。这是劫贫济富。</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第三，老百姓缴纳的公积金养了一帮富人。这帮富人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员、公务员。说这些官员算&ldquo;富人&rdquo;是有一定的依据的：</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一，如周其仁教授推测的，近年来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屡创新高，显示公务员收入&ldquo;偏高&rdquo;了。而作为公务员的一份子，这些管理巨额资金的公务员，收入不太可能比其他的公务员低。</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2009年3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的&ldquo;业务支出&rdquo;高达283.46亿元。公积金整个盘子虽然不小，但它业务、管理都不复杂，也不需要特别多的工作人员，但一年的支出可以高达280多亿，可见他们的工作人员收入不会太低。</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三，上个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曝出2007年全年的管理费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而该中心的编制人员，却只有72人。虽然该中心有相关负责人出来&ldquo;澄清&rdquo;，说他们的普通工作人员收入并不高，但是，只有72个人的单位，一年却花掉2000万元，你认为他们的收入会比普通人低吗？况且，即使他们的普通工作人员收入不高，那他们的领导呢？有没有灰色收入，有的话，会有多高？是否很可能高过大多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平民百姓？</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一边是普通百姓每个月上交自己的辛苦钱，一边是政府官员、公务员由此获得高额收入。这也是劫贫济富。</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b><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相关阅读：</span></b></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div><a href="http://www.ipencil.org/?p=2660"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住房公积金让我心痛！</span></a><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nbsp;<br /><span style="font-size: 13px; 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a href="http://www.ipencil.org/?p=3480" target="_blank">公积金政策应尽快取消</a></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nbsp;<br /><span style="font-size: 13px; line-height: 16px; "><a href="http://www.ipencil.org/?p=3383"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公积金缴存并非越多越好</span></a><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nbsp;&nbsp;<br /><span style="font-size: 13px; line-height: 16px; "><a href="http://www.ipencil.org/?p=2753"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谁帮你缴纳了住房公积金？</span></a><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nbsp;</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div><div><font size="4"><span style="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20px;"><br /></span></font></div></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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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积金政策应尽快取消</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840842.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840842.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Thu, 18 Jun 2009 16:33:31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840842.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b>公积金政策应尽快取消</b></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周克成<br />　　铅笔经济研究社<br /></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我知道政府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本意要改善百姓的居住水平，至少他们声称的目标应该是这样，但一直不知道他们是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能够实现这个目标的。不过，今天我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看到了答案。</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一篇题为《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的文章介绍：</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ldquo;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性建立互助性储备金。它通过增加单位缴存部分及减免个人所得税来提高缴存人的购买住房的支付能力。同时，通过低利息贷款减轻使用者购房成本的支出，&hellip;&hellip;因此，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实惠政策。&rdquo;</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很清楚，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者相信天底下有免费的午餐，他们以为通过一部法律，通过一个强制措施，通过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老百姓的钱捣来捣去一番，就能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但我自己是万万不信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首先，政府无法通过颁布法律提高人们的工资、福利水平。在公积金制度下，政府是可以强制用工单位为职工&ldquo;缴纳&rdquo;一部分公积金，但用工单位公积金缴纳上多掏了腰包，那在发工资、发奖金的时候，必然就得减少一点。因为如果一个员工无法创造那么多价值的话，资本家根本不可能也不会有能力为之提供那么多的福利。</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其次，说什么&ldquo;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来提高缴存人的购买住房的支付能力&rdquo;，不过是政府为强制推行其公积金政策讴歌粉饰而已。减免税收是能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但如果政府真正关心的是人们的购房能力，那么直接减免税收好了，何必搞出一个蹩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第三，政府声称可以为公积金使用者提供低息贷款。但这一做法显然无法持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身并不能创造财富，政府也不大可能为之不断注入资金，而每个借款人的最终贷款金额必然大于他们的缴存金额。当一定的时间到来，每个缴纳公积金的人都向住房公积金伸手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钱从哪里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这一天的到来一点都不遥远。广州目前的情况就已经是这样。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介绍，&ldquo;广州公积金当前每个月的归集额约为17亿元，但是每个月的提取额为12亿-13亿元，外加每月10亿元的贷款额，当期月差约6亿元。&rdquo;目前广州公积金还有前些年积累下来的资金可支撑一段时间，但那笔钱花完之后怎么办呢？而其他城市，终究也会走到这一天，到时候怎么办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广州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搞什么&ldquo;公积金留存半年&rdquo;的政策，即以后所有人的公积金都将有半年的缴存额会留存在帐户中，无法提出，等于这笔属于老百姓自己的钱，确确实实只能当做一串数字摆在那供公积金缴存者看着心痛了。况且，即使这个政策得以顺利出台，那也只能暂缓目前的紧张局面。因为随着公积金贷款额的增加，公积金缺口还会再次打开，公积金入不敷出的局面必将再次出现。</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当然，政府有办法在表面上继续维持住房公积金政策，而当他们这样干的时候，老百姓只会更亏。那就是严格限制提取公积金的自由，大幅减少公积金贷款额度。这样一来，公积金缺口是不会大，账户是没有&ldquo;亏空&rdquo;。但是，人们光能交钱，不能取钱、不能贷款，那这公积金除了具有侵占百姓财产的功能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处呢？还能实现政府当初声称要提高百姓购房能力的目标吗？</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所以，对于公积金政策而言，政府目前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马上废除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再强制要求个人、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把之前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如数退还所有缴存人。否则，公积金迟早难以持续，迟早沦为骗局。 (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span></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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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篇零分作文，四篇好文章</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626931.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62693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Mon, 15 Jun 2009 20:45:25 +0800</pubDate>
			<category>好文转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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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br />
<p><font size="3">4篇零分作文： </font></p>
<p><font size="3"><strong>1 广东零分作文：《常识》 <br /></strong>　　老师,你有没有常识啊? <br />　　俗话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作为一个考试时代的人族子民，每天去上学让我感到非常无语，我总是哀学生之多灾多难。这种感觉，有时候让人宁愿回到石器时代，那个时代，谁不让我睡觉？我捡一块石头就可以表达我的强烈不满了。每当晚自习放学走出学校，抬头看见天空一轮凄凉的明月，我不禁发出千古一问：老师，你有没有常识啊？难道你不知道是人都要睡觉的吗？竟然不让我在课堂上睡觉。 <br />　　从早上很早就要回到学校了，有多早？7点。作为一个老师，你竟然还很无耻地告诉我们，人家哪间哪间学校，6点多就全部回到教室看书了。我靠，这种语气，和那些白痴女人一整天喜欢说我那个friend,我有个friend的调调完全一样白痴。本来我想举个例子说，人家美国&hellip;&hellip;可惜啊，信息来源实在是太封闭了，只能听见老师说，人家哪间哪间学校，却从来不会听见老师说人家美国。不举美国的例子没关系，老师，我告诉你，中东那边，很生气的人，喜欢玩人肉炸弹的，这是CCTV的新闻连播说的。 <br />　　中东啊，水深火热，我们新一代的祖国花朵多幸福，天天早上7点回到学校。但是，我要睡觉啊。我晚上12点才睡，早上6点多起床。早上7点回到学校，一直到晚上10点多才放学。我肯定不够睡。午休？老师，你有没有常识啊？有些人中午睡那么一个小时，不睡还好，越睡越头晕。没办法，我上课打瞌睡。很累了，打瞌睡，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老师你竟然说，上课要睡觉的同学回家睡，我靠，你以为我不想回家睡？我真的好痛苦，好痛苦。我觉得老师没常识，校长没常识，教育界没常识，现在高考写常识，无疑就是给我机会，表达我对整个中国教育界的强烈的不满，还有深深的鄙视。你们没常识。学生是要睡觉的&hellip;&hellip;学校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hellip;&hellip;人是要睡觉的&hellip;&hellip;我要睡觉&hellip;&hellip;睡觉&hellip;&hellip; </font></p>
<p><font size="3"><strong>2 安徽零分作文：《弯道超越》</strong> <br />　　我记得交规书上说过，弯道是禁止超车的，应该左右察看，减速通过，否则很容易出事故。不知道命题老师会不会开车，不过他既然说弯道可以超车，那一定有他的道理，作为考生，我不敢也不能有任何疑问，因为疑问很可能导致我考不上大学，尽管读完大学跟考不上的结局基本一样--成为一名不怎么光彩的待业青年。 <br />　 不过我才18岁，可不想这么早就呆在家，整天被老爹老妈呼来喝去，实在令人厌烦，我想考外地的大学，离开这个因为大建设和烧秸秆而变得灰蒙蒙的城市。我听学长们说，现在大学特别自由开放，因为学生数量太多，老师根本管不过来，所以在学校吃喝玩乐逃课泡妞打架都没人管，而且男生还可以在网吧打游戏练级挣钱，女生可以去酒吧夜总会坐台挣钱，想想真是令人神往，我一定要考上大学，然后交一个这样的女朋友，一起努力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br />　　开了一会小差，时间已经浪费了5分钟，我赶紧擦拭了嘴角流出的口水，开始认真地分析题目。弯道超车，顾名思义，首先得有辆车，最好是赛车，而且车技很好，才可以在弯道上演超车的好戏。我心想，杭州那个飙车70码，将人撞起五米高的小子今年要是参加安徽的高考，作文肯定能得满分。因为书上说过，实践才能出真知。 <br />　　我家是普通工薪阶层，家里没有赛车，不过我平常也很少骑自行车，因为现在这个城市的公交车和渣土车太狂野了，前几年学校就有个女生骑自行车，不幸被一辆公交车轧死了。我也很少坐公交，因为公交车经常会无缘无故起火，而且砸玻璃的锤子经常无缘无故丢失，本来书包就够沉的，如果每天上学还在包里放一把铁锤，实在太重了。 <br />　　我上学的交通工具，很有这个城市的特色，是一辆挂着赛8888车牌的燃油助力车，每次我骑着它在合肥大街小巷的车流中穿梭时，春风拂面，我性感的胸毛迎风飘荡，总能让我找到一种古代大英雄驰骋疆场的快感。我拉风的造型，经常能吸引路边漂亮姑娘的目光，有时她们当中比较大胆的，干脆会伸手拦下我，然后脉脉含情地问：&ldquo;大哥，到三孝口带不？&rdquo; <br />　　又开小差了，说说弯道超车的事。印象中，我开着我的赛8888，超过两次车。一次是为了看前面一辆开奔驰车的美女，在过弯道时，她减速了，我猛一转油门，加速超过了她，并轻轻拍了一下她的窗户，对她展露了一个迷人的微笑，不过这个戴墨镜的长发美女却不怎么友好，她从车窗内对我吐了一口吐沫，并来了一句&ldquo;妈比的，找死啊&rdquo;。开奔驰车的美女，素质怎么能这么低呢？我心中暗想：我一定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将来用兰博基尼把她勾引过来，然后买条狗给她作伴。 <br />　　还有一次是在一个路口，当时绿灯刚刚转红，我很不幸地冲在第一个，本来想直接冲过去的，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看到一个交警大叔锐利的目光锁住了我，估计是妒忌我太拉风了，他快步向我走来，示意我停车，我当时大脑开始了高速运转，计算如果停车可能面临的损失: 无牌无照无证至少罚300，拖车110，停车一天20，至少要损失四五百。于是，我立刻打了转向灯，发动油门，驶向旁边的弯道，从一溜私家车中间绝尘而去，在倒车镜中我看到交警大叔脸都绿了。 <br />　　通过两次弯道超车的经验，我得出两条真理：有美女在前面的时候，该追就得追，哪怕追到才发现她是个棒槌。还有一条真理就是：交警拦你的时候，该跑就得跑，因为自己的钱包比别人的面子更重要。 <br />　　够800字了，不写了。祝阅卷老师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font></p>
<p><font size="3"><strong>3 江苏零分作文：《品味时尚 》</strong> <br />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的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地擦掉眼角的泪水。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 <br />　　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hellip;&hellip;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ldquo;我猜，我猜，我猜猜猜&rdquo;，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象买彩票一样，精心的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ldquo;本一&rdquo;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 <br />　　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 <br />　　我不知道&ldquo;三点一线&rdquo;的高中生活能有多少时间去品味时尚？我想大概也许出这个题目的我们尊敬的老师你的脑袋让门挤了？让驴踢了？进水了？结冰了？短路了？不管怎样，肯定是脑残了。莫非脑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 <br />　　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ldquo;实事求是&rdquo;。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地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 <br />　　你让我们整天埋头苦读，面对着一堆堆模拟试卷的孩子去&ldquo;品味时尚&rdquo;，打个比方，这不是和让太监去看A片一样？A片你懂吗？东京热，一本道&hellip;&hellip;这个都不懂，你还谈什么时尚？ <br />　　我们也想时尚，可没钱没时间怎么时尚？难道我们忍心从辛辛苦苦供我们上学的爹娘哪里一次次讨钱，去买阿迪王？ </font></p>
<p><font size="3"><strong>4 北京零分作文：《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strong> <br />　　我曾是一只鸽子，是千万鸽群中的一只。 <br />　　这一年，我有一对洁白的羽翼，日渐茁壮，眼看就快要长成，开始了扑翅。每次稚嫩的扑腾都是向天空倾诉飞翔的渴望。那一天呵，跃跃欲试的我和伙伴们聚在金色的广场上，期待着去探索蓝色海洋的首次飞行。 <br />　　那一夜，自称是养育我们的主人来了，带着那些可怕的工具。他们轻而易举地，用鸟枪和渔网，捉住了我们，剪去了我们的翅膀，让大地上落下无数洁白飞羽。从此我们无法离开沉重的地面，只能做他们玩赏的点缀。我们身体孱弱，我们步履艰难。我们失去了自由，只能任人宰割。可是我高傲的羽族呵，我苦难的兄弟，你又怎么能被剥夺最珍贵的&mdash;&mdash;自由？ <br />　 看哪，时光流逝，我们中有的堕落成了鹦鹉，他们竟向主人赏的玉米粒唱赞歌；另一些兄弟们沉沦了，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飞翔的双翼，到处和母鸡调情。还有一些同类在主人的淫威底下，已经像呆鹅一样麻木；最令我伤心的，有的同类在各种意外中被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多少次被一辆辆跑车碾得毛羽纷纷。而我只能傻傻地看着，默默流泪。如果我们还有翅膀呵，怎会不摆脱这一切，高高翱翔？ <br />　　你看，最后甚至我自己，目睹了这一切之后，如蚂蚁一般沉默地死去了。想要飞翔，然而结果却是爬到死去为止，这就是我们的命运！我还看明白了，我的尸体将成为主人的盘中美餐。懂得这一切之后，我祈祷自己来生要化为鹰隼，振翼高飞罗网之外，乘风远翔黑云之上，我要请神赐予我利喙和尖爪，让我呼啸着，扯破这不可忍受的暗夜！一个声音对我说：要飞翔，要飞翔，要让大家自由地飞翔！ <br />　　对飞翔的渴望让我重生，但没有变成鹰隼，也非别的羽族，而居然变成一只蜘蛛。最可怕的是，我再也不能够飞翔，只能躲在角落里结网。我绝望了，也放弃了。可是一天，一个朋友出现了，他从另一张网上传来波动。轻轻地说：你好！ <br />　　呵！看哪，千千万万只转生为蜘蛛的昔日鸽儿呵，现在在编织着同一张连接整个世界的网络。从丝缕脉动中，我能听到大地的心跳，也能知晓小草的呼吸，能感到大洋彼岸的涛声，也知道世界屋脊上的雪落。而只要敲击同一张网络上我们编织的节点，我们也能向世界发出自由网络自身的呼喊：wir sind！ <br />　　为了自由，我们宁愿选择作为蜘蛛而生存。无论什么力量，也无法阻拦无边网络的脉动，既那么细微，又那么澎湃。更重要的是，这也让我能发现昔日主人的恐惧，在无边网络中，他们看不见，也捉不住我们中的大多数。他们纵使出钳断蛛丝的河蟹，我们便将蛛网化为千万令人费解的绕指柔，让它无计可施；若派来蟑螂和婺蝥，我们便把它们粘死在网上。即使是主人，也会被万千迷网重重困住，精疲力竭。我们的未来，将像传说中的那位蜘蛛侠客那样，再也不会被地面束缚，而是用喷涌的蛛丝，拥抱着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在天地间自由翱翔，胜过了世间的君王。 <br />　　是的，网络就是我隐形的翅膀。你有这双翅膀么？ </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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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积金缴存并非越多越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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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Wed, 10 Jun 2009 13:25:02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825542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公积金缴存并非越多越好</span></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北京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调整又开始了。一般来说，有两种缴存方式：一是按员工工资基数12%缴存；二是按北京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上限11178元人民币的12%缴存。</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举例来说，假如你的基本工资为5000元/月，那么，按照第一种缴存方式，你和公司分别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600元，那么每个月在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将增加1200元的&ldquo;存款&rdquo;。</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但是，在一些比较好的公司，即使你的月工资只有5000元，你也可以选择北京基数上限11178元人民币缴存，这样，你和公司每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公积金1341元，你的公积金帐户，每个月将增加2682元。</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们知道，你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越多，公司为你缴纳的也就越多，如：你缴纳600元，则公司也帮你缴纳600元；你缴纳1341元，则公司也帮你缴纳1341元。这样看来，是我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越高越好，因为自己交得多了，公司也就交得多，而这钱到底是我们自己的，对吗？</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不一定对。</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因为我们必须考虑到何时能取出这住房公积金，必须考虑到未来会不会有通货膨胀、未来的通货膨胀的程度会有多高。</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公积金的第一特点就是&ldquo;存钱容易取钱难&rdquo;。在许多城市，尤其是北京这样官僚气重的城市，除非你买房，你是绝无可能取出住房公积金的，虽然规定上说&ldquo;租房合同也可以取住房公积金&rdquo;，但我也多次听说，从来没有人能成功地以租房合同提取过住房公积金。</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而不同的通胀率对公积金的侵蚀程度、速度有所不同。假如按照国民党政府一年间货币增发几十倍来算，那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于是直接把钞票倒进大海了。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就创造了惊人的通胀记录，1947年，法币发行额是16万亿元，到1948年，法币发行额就高达660万亿，货币供应量在一年间增长了40多倍！如果当时也有公积金制度，而你又没有买房，那你欲哭无泪就是必定的了。</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当然，在和平时期不会有这么夸张的通胀率，但只要时间够长，一般看起来没那么惊人的通胀率也足以把你的住房公积金给全部吃掉。</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比如2001年到2009年的中国，其通胀率就足以吞噬你在2001年缴存的公积金。2001年，中国的广义货币(M2)供应量是15万亿人民币左右，而在2009年4月份，中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是54万亿元人民币。不到十年时间，货币供应量增长了3倍以上！</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假如2001年全年你缴纳了12000元人民币的住房公积金，而在这10年内你并没有购买房子，那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你当年那笔钱真是存得太亏了。虽然其中有6000元人民币是公司帮你缴存的，但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中，货币增发3倍以上之后，你存到今天的1200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已经远不如2001年的6000元人民币！虽然账面上看，你的存款增加了，但你的实际财富却缩水了！&nbsp;</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当然，也许会有人说，2001年到2009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并没有代表性。那么，让我们回头看在这之前的历史。我们看到，1952年，中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是101.3亿元人民币，2001年是152,888亿元人民币，在不到50年的时间里，货币增发了1500倍左右。再往前看呢？那就是上面提到的国民党时期的故事了。</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从历史经验上看，自从政府垄断了货币发行权，而且可以脱离实物本位发行货币之后，通货膨胀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从长远看，它的程度总是惊人、离奇的，总是足以把人民的大部分存款（假如全部以货币形式储备）给吃掉的。从这点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住房公积金真的并非缴存得越多越好。更进一步地，我要说，住房公积金其实是最好就不缴存！</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周克成</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span></div><div><br /></div>]]></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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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成都公交自燃事故是真正的人祸</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91357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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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Fri, 5 Jun 2009 17:46:37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91357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div><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成都公交自燃事故是真正的人祸</span></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成都公交自燃事故是人祸，毫无疑问是人祸，实实在在的人祸，百分之百的人祸。这个&ldquo;人祸&rdquo;就是由政府垄断包办的城市公交制度。我有两个证据：</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第一，这辆公交车严重超载。新闻报道说，到目前为止有25人死亡，76人受伤。也就是说，在这两公交车上至少挤了101位乘客。为什么这么挤呢？</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政府垄断公交线路，不允许私人经营城市公交，即使部分城市允许，也是以公交路线拍卖的形式限制民间资本提供城市交通运输服务。这个门槛直接把人们挤到了少数的几辆汽车上。</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现在，人们不是生产不出更多的汽车，不是没有更多的汽油供汽车上路，不是没钱修建更多的公交车站，也不是人们不愿意掏钱坐更宽松舒服的公交汽车，而是政府把这条路给堵死了！政府声称要包办一切，政府不让让人们互相合作，政府不让老百姓为老百姓开车，政府一定要我们去挤他们的&ldquo;公交车&rdquo;。</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糟糕的是，政府禁止老百姓自己为老百姓提供公交服务，声称要&ldquo;包办&rdquo;之后，却没有真正办起来，而数量少得可怜的公交车服务。政府知道在这样可怜的供应量下，超载是无可避免的，于是也就常年对公交车超载现象视而不见，注意，是视而不见，而不是睁只眼、闭只眼。他们甚至连假装查处、惩罚都从来没有过，他们承认，公交车就应该、就可以超载的，理由是公交车太少了。而公交车太少，又恰恰是他们的管制政策造成的。</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可怜的老百姓！在政府独家垄断经营之下，当他们要出行的时候，总是要在公交车站张望半天才能等来一辆公交车，等公交车到了，也要费尽吃奶的劲才能挤上那破公交车。挤上之后呢？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已经埋下了。</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第二，安全检查工作完全没到位，就是出事的这辆公交车，车牌号为川A49567的62路公交车，在出事前的4月份，《四川质量报》已经对其安全隐患提出重大质疑，指出包括这辆汽车在内的许多公交车没有&ldquo;救生锤&rdquo;，有的连底座都没有。为什么公交公司如此漠视安全问题呢？</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因为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公交线路缺乏必要的、有足够效力的约束机制，让公交车运营者对安全隐患有足够的警惕和防范措施。</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假如公交车都由私营公司运营管理，那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公交公司的老板肯定得陪个倾家荡产，最后，相关负责人也许还得在监狱中呆上好几年。在这样的结束机制下，私营公司的老板想不把安全工作做足都不行。</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但由政府经营的公交公司可就不同了。首先，在赔偿伤者、死者方面，肯定不会要公交公司的任何一个领导掏自己的腰包，也不会要任何一个政府官员掏腰包，因为公交公司是国营的，出了事，自然得由政府赔钱。</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接着，肯定不会有一个公交公司老总、政府官员会为之坐牢、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出于同样的理由，这些老总、官员可以说，我只是为政府打工的，我并不是这个公交公司的所有者，不应该由我承担最终、最主要的责任。</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在这样的约束下，政府经营的公交公司，有多大动力去把安全工作做好呢？有多大的动力去操心安全问题呢？既然没人愿意为此操心，那出现事故就是必然的结果，那付出鲜血的代价就是迟早的事情。</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br /></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周克成</span></div><div><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2009年6月5日星期五</span></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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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8220;他不过是一个播音员而已&#8221;</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884379.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88437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Fri, 5 Jun 2009 12:42:34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88437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div>有人说，他不过是一个播音员而已。</div><div><br /></div><div>有人说，在那个位置上他不得不说谎。</div><div><br /></div><div>对这两句话，我们可以翻译成：</div><div><br /></div><div>&ldquo;他只是一个小兵而已，下令杀人的还是土匪头目。&rdquo;</div><div><br /></div><div>&ldquo;当了土匪，不得不杀人。&rdquo;<br /></div><div><br /></div><div>&ldquo;加入了黑社会，不得不抢劫。&rdquo;</div><div><br /></div><div>按照这种逻辑，当士兵开枪射击翻越柏林墙的东德百姓的时候，那士兵是一点错都没有的，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兵，毕竟，在那个位置上，&ldquo;他不得不开枪&rdquo;。</div><div><br /></div><div>你同意这种逻辑吗？</div><div><br /></div><div>如果你同意这种逻辑，那我知道，你是不明白什么是&ldquo;合法命令&rdquo;，什么是&ldquo;非法命令&rdquo;。这点，我们可以回头再谈。</div><div><br /></div><div>总之，今天，先记住，他在20年前说过这样的话：</div><div><br /></div><div>&ldquo;如果我们的铁骑继续前进，这个螳臂挡车的歹徒难道真的阻挡得了吗？&rdquo;<br /></div><div><br /></div><div><br /></div>]]></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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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通胀的故事</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667191.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66719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Tue, 2 Jun 2009 12:10:09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667191.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strong><font size="3">通胀的故事</font></strong></p>
<p><font size="3">周克成<br />铅笔经济研究社 （ <a href="http://www.ipencil.org">www.ipencil.org</a> ）</font></p>
<p><font size="3">人类的历史，充满了通胀的祸害。而这祸害的进程，自从有了可以脱离商品本位发行的纸币之后，就变得愈加离奇。这真是应了欧文&middot;费雪教授1911年说的那句话：&ldquo;不可兑现的纸币几乎总是成为使用它的那个国家的一个祸根。&rdquo;</font></p>
<p><font size="3">通货膨胀，从纸币远未出现的古代就已经有了。《宋书》记载：&ldquo;景和元年（465年），沈庆之启通私铸，由是钱货乱败，一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于此者，谓之涎环钱。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市井不复料数，十万钱不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贾不行&rdquo;。</font></p>
<p><font size="3">又如《魏书》记载：在市铜价，八十一文得铜一斤，私造薄钱，一斤铜可造钱二百。&ldquo;既示之以深利，又随之以重刑，罹罪者虽多，奸铸者弥众。今钱徒有五铢之文，而无二铢之实，薄甚榆荚，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rdquo;。</font></p>
<p><font size="3">不过，更加严重的通货膨胀，还是在纸币出现之后的事情。因为在金属铸币时代，货币无论怎样贬值，总得有一些铜、铁作底，到了纸钞时代，则全凭发钞当局的胆量了。</font></p>
<p><font size="3">《元史》记载当时的纸币：&ldquo;行之未久，物价腾跃，价逾十倍，又值海内大乱，军储供给，赏赐犒劳，每日印造，不可数计。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交料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而国用由是遂乏矣&rdquo;。</font></p>
<p><font size="3">而&ldquo;通货膨胀&rdquo;这一词语据说是起源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北战争时期，联邦政府总共发行了4.5亿美元&ldquo;绿背&rdquo;，占战争费用融资的13%，使价格水平上涨到战前的180%。大量的发行，使得绿背币值迅速下跌，物价上涨，好像空气吹入布袋似地膨胀起来，于是被称为通货膨胀（Inflation）。</font></p>
<p><font size="3">但在同一时期，南方政府制造了更大的通货膨胀，因为南方拥有的融资手段远远少于北方政府，它被迫发行纸币以支付超过一半的战争费用，这使南方的经济完全失去控制，发生恶性通货膨胀，到战争结束的时候，南方的通胀率达到战前的9000%。</font></p>
<p><font size="3">然而，这些通货膨胀和近现代的一些通胀率相比，实在有点小巫见大巫了。贺水金在《中、德两国恶性通货膨胀之比较研究》中说：</font></p>
<p><font size="3">德国的货币供应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约为60亿马克，至1918年11月17日宣布停战为止已增至284亿马克，相当于战前的473％，即增加了3.73倍。</font></p>
<p><font size="3">但德国的通货膨胀并未随大战的结束而终结，相反在战后出现了奔腾式发展，陷入了恶性通货膨胀的深渊。从1922年初到1923年底，在2年的时间里，德国的货币发行量上升到天文数字，1923年底，德国的货币流通总量，相当于战前的1280亿倍。</font></p>
<p><font size="3">报纸的价格变动已经成为人们用来描述德国大通胀的经典案例：</font></p>
<p><font size="3">1921年1月每份报纸的价格为0.3马克，随后上升为1922年5月的1马克、1922年10月的8马克、1923年2月的100马克直到1923年9月的1000马克。在1923年秋季，价格实际上飞起来了：一份报纸价格10月1日2000马克、10月15日12万马克、10月29入100万马克、11月9日500万马克直到11月17日7000万马克。</font></p>
<p><font size="3">另外还有一些故事讲通货膨胀下的德国：</font></p>
<p><font size="3">一个小偷去别人家里偷东西，看见一个筐里边装满了钱，他把钱倒了出来，只把筐拿走了；德国街头的一些儿童在用大捆大捆的纸币马克玩堆积木的游戏；一位妇人用手推车载着满满一车的马克，一个小偷趁她不注意，掀翻那一车纸币，推着手推车狂奔而逃；一位家庭主妇正在煮饭，她宁愿不去买煤，而是烧那些可以用来买煤的纸币。 </font></p>
<p><font size="3">这些故事看起来有一些艺术色彩，但是，当你回想到德国在这个时期的货币发行量增加了上千亿倍的时候，你就会同意，这些故事听起来其实不夸张了。</font></p>
<p><font size="3">中国的情况怎样呢？让我们来看由中国人民银行编辑、新华出版社于1988年出版发行的《中国历代货币》一书的描述：</font></p>
<p><font size="3">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ldquo;法币改革&rdquo;，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ldquo;法币&rdquo;，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通货膨胀政策，法币急剧贬值。1937年抗战前夕，法币发行总额不过14余亿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币发行额已达5千亿元。到1947年4月，发行额又增至16万亿元以上。1948年，法币发行额竟达到660万亿以上，等于抗战前的47万倍，物价上涨3492万倍，法币彻底崩溃。</font></p>
<p><font size="3">鉴于法币恶性膨胀，国民经济面临崩溃之势，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ldquo;金元券&rdquo;（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以一比三百万的比率，收队急剧贬值的法币。然而金元券却以更快的速度膨胀，前后不到十个月，发行总额达1,303,046亿元，比原规定的发行额20亿元增加六万五千余倍。 </font></p>
<p><font size="3">货币增发如此之快，那它的购买力变化如何呢？这些是在民间流传多年的案例：</font></p>
<p><font size="3">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1937年100元可买到两头牛，1938年变为一头牛，1939年可买一头猪，1941年能买到一袋面粉，1943年能买一只鸡，1945年能买一个煤球，到了1948年，只能买到几粒大米。</font></p>
<p><font size="3">长沙&ldquo;小春秋&rdquo;晚报载：解放前夕，工人上午领到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到五斗米，到下午只能买两斗米了。浏阳东乡的一位农民在长沙太平街一盐号买20斤皮棉，装袋时他发现棉花里有一捆钞票，就一声不响把钞票装进了麻袋，自以为发了点小财。满心欢喜。回到家里用秤一称，那捆钞票的面值还抵不上棉花重量的价值，令人哭笑不得。</font></p>
<p><font size="3">当时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ldquo;大街过三道， 物价跳三跳；工资像团雪，放会儿就化掉&rdquo;。</font></p>
<p><font size="3">天津《大公报》对通胀下的百姓生活也有很多记载，我们看看其中几个：</font></p>
<p><font size="3">1948年10月13日大公报在《东盼西盼盼来失望，广州百姓无精打采》一文中写道：&ldquo;物价一天数变，这时不买，转一下身又是另一个价&rdquo;。&ldquo;商人们都有这般心理：货一出门，恐怕就再买不进，为着保险，就干脆更提高些&rdquo;。所有的日用品市场，几乎全部&ldquo;随人喊价！同是一种东西，同是一个时候，而价钱却可以相差甚远。因为卖的根本就不大想卖，宁存货不存钱，所以买不买由你&rdquo;。</font></p>
<p><font size="3">1948年10月20日大公报在《青岛怎得了》中报道：&ldquo;青市区遭遇到空前未有的难关，全市商店成了自动罢市状态，起先是食粮恐慌，全市买不到食粮，后来百货、绸缎，布匹亦步亦趋，市民及黄牛党转移注意力于百货，绸布，因此争向百货店、绸缎、布匹店抢购，不作生意的市民也跟了上去，这等商店没法应付，只好关门大吉。经政府强迫每天开门四小时，在每天开门营业四小时的时候，实际上不过仅开三小时，若改为二小时，不用说只能开一小时了。而现在呢，其他商店如鞋帽、化妆品、茶庄等店铺也索性把门关起来不营业了。还能照常开门的，只有中西药铺，而西药铺内比较贵重一点的药品也说没有了。据说，连棺材铺也把门关起来，怕人去抢购&rdquo;</font></p>
<p><font size="3">1948年10月30日大公报写道：&ldquo;上海一家西药房门前的挤购行列中，甲客突然回头问乙客：&lsquo;你预备买什么?&rsquo;乙想了一下，反问：&lsquo;你要买什么?&rsquo;甲告诉他：&lsquo;有什么买什么&rdquo;。这个故事和周其仁常讲的苏联故事简直一模一样了，据说在物质紧缺时期，苏联大妈上街，随时都背着一个箩筐，只要看到有人排队就站上去，不管人家卖的是上面，先排上去再说，能买到什么算什么。</font></p>
<p><font size="3">那么，这些通胀故事离我们很远吗？不，一点也不远的。让我们看看中国大陆自1952年以来货币增发的速度吧：</font></p>
<p><font size="3">据北京大学赵留彦、王一鸣两位教授的考证，中国大陆货币存量（M2）在1952年为101.3亿元，在历经五次较大规模的通货膨胀后，货币存量在2001年达到了152,888亿元，在不到50年的时间里，货币增发了1500倍左右。</font></p>
<p><font size="3">2003年后，中国又进入了新的一轮通货膨胀。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数据，2009年4月末，人民币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已经高达54万亿元。这个数据是2001年的三倍以上，是1952年的5000多倍。</font></p>
<p><font size="3">从物价上，我们也能看到明显的变化。在30年前，人们还可以以8分钱的价格买到一碗面，现在的8分钱，恐怕连一双筷子也买不到了。而这几年来的房价变化，人们更是有目共睹，根本不必赘言。</font></p>
<p><font size="3">美国的当代故事同样惊人。1945年12月签订《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时候，美国政府还在向人们承诺以35美元一盎司的价格向人们兑付黄金，可是仅仅过了20多年，黑市上的黄金价格就已经涨到60美元一盎司左右，以致尼克松总统不得不在1971年厚着脸皮宣布退出《布雷顿森林体系》，因为美元已经太多了，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能力按35美元一盎司的价格向人们兑付黄金。</font></p>
<p><font size="3">彻底脱离黄金本位之后，美元的发行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其膨胀程度完全可以用&ldquo;疯狂&rdquo;两字形容：到今天，黄金的价格已经高达900多美元一盎司了。也就是说，这几十年来，黄金价格已经上涨了20多倍。 </font></p>
<p><font size="3">但这尚不是尽头。美国经济学家那法尔.萨拿拉(Naufal Sanaullah)2009年1月份在米塞斯研究所的网站（ www.mises.org ）上撰文预测，由于美元的货币供应量持续增加，黄金在今年年底将达到每盎司2000美元，2012年达到每盎司10000美元。这位经济学家的预言很危言耸听吗？只要看看历史，我们就知道，这样预言其实也不算太离谱。</font></p>
<p><font size="3">面对让人大跌眼镜的通胀故事，我们能做什么呢？不知道。我看唯有再次重复费雪教授的经典格言：&ldquo;不可兑现的纸币几乎总是成为使用它的那个国家的一个祸根。&rdquo;</font></p>
<p><strong><font size="3">资料来源：</font></strong></p>
<p><font size="3">1、周其仁，《中国经济专题》讲义，2009</font></p>
<p><font size="3">2、《宋书》，卷75《颜竣传》</font></p>
<p><font size="3">3、《魏书》，卷77《高崇附高恭之传》</font></p>
<p><font size="3">4、《元史》，卷97《食货志》</font></p>
<p><font size="3">5、李娟萍，《通货膨胀与金属货币的贬值》</font></p>
<p><font size="3">6、贺水金，《中、德两国恶性通货膨胀之比较研究》</font></p>
<p><font size="3">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历代货币》，1988</font></p>
<p><font size="3">8、中国知网，《国民党政府的通货膨胀》</font></p>
<p><font size="3">9、天津，《大公报》，1947-1949</font></p>
<p><font size="3">10、赵留彦、王一鸣，《货币存量与价格水平：中国的经验证据》，2005</font></p>
<p><font size="3">11、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4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2009</font></p>
<p><font size="3">12、维基百科，《布雷顿森林协定》</font></p>
<p><font size="3">13、Naufal Sanaullah，&lt;The Future of Gold&gt;，2009 </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从产权角度看通胀</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507501.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50750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Sun, 31 May 2009 09:02:23 +0800</pubDate>
			<category>价格理论</category>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7507501.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size="3"><strong>从产权角度看通胀</strong></font></p>
<p><font size="3">周克成<br />铅笔经济研究社</font></p>
<p><font size="3">我认为，从产权角度看通胀，我们能更容易看到通货膨胀的真实面目，更有利于我们警惕、反对通货膨胀，从而也可能让我们更容易免受政府的侵犯与掠夺。所以草撰此文，权当抛砖引玉，期望大家能更多地从产权的角度关注通货膨胀。</font></p>
<p><font size="3">货币首先是一纸合约。它最初规定人们依据一张钞票能在市场中换回多少商品或服务。如中国古代的银票，它规定你拥有这张银票，能从官府手中换回多少银子；再如山西票号，它同样规定你拥有这张票号，能在他们的银行中换回多少银元或者铜钱。</font></p>
<p><font size="3">到了市场中，我们出售自己的产品、劳动或服务换回一张钞票，就是期望能用它换回价值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大致不会错，只要手中持有钞票，我们迟早能换回相应数量的物品，而不会吃亏。</font></p>
<p><font size="3">但是，如果搞了法定货币，政府掌握了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力，那事情可就不一样了。政府往往抵制不住诱惑，从而不断增发货币，通过通货膨胀这种悄无声息的手段把老百姓的财富占为己有。</font></p>
<p><font size="3">上世纪五十年代的&ldquo;布雷顿森林体系&rdquo;是说明这类情况的极好例子。</font></p>
<p><font size="3">1945年12月27日，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中的22国代表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上签字，正式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该协议规定，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则与美元挂钩，并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font></p>
<p><font size="3">可是，在随后的20多年，美国并没有信守承诺，而是持续滥发货币，导致其不可能有能力按35美元一盎司的价格向人们兑换黄金，以致尼克松总统在1971年8月宣布美国脱离该体系，不再按35美元一盎司的价格向人们兑付黄金。</font></p>
<p><font size="3">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违约、掠夺行为。但人们没办法，因为美国太强大了，至少人们并没有因此而发动战争，或者通过什么手段去惩罚加印钞票的美国官员。其结果是，美元的通胀还在继续，到今天，黄金的价格已经高达970多美元一盎司了。</font></p>
<p><font size="3">在许多短期情况下，货币的增长是缓慢的、轻微的，有时候其速度甚至跟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从而即使货币在增发，我们市场上仍然能观察到物价在下跌。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否认政府增发钞票引发的通货膨胀，不能否认通货膨胀造成的百姓财富被掠夺的事实。</font></p>
<p><font size="3">因为任何程度的货币增发，都必定造成市场中原有的货币购买力的下跌。所以，即使是最缓慢、轻微的货币增发，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是政府对私有财产权的一种侵犯。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这样的价值观：偷一万块钱是偷，偷一分钱也是偷。</font></p>
<p><font size="3">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说自己对通货膨胀有了真切的认识。我们永远不能说，人家只偷了我一盒火柴，所以我的财产权没有被侵犯。不！不能这样说！只要有丝毫侵犯，那就是侵犯，至于追不追究是另一回事。货币问题同样如此，只要有任何程度的增发，就是通货膨胀，就是侵犯私有财产权。至于面对这种通胀，我们到底有没有必要、有没有能力去反对，那是另一回事。 （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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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满文军吸毒被拘是谁的错？</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6861148.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686114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Thu, 21 May 2009 13:21:46 +0800</pubDate>
			<category>杂感随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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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size="3"><strong>吸毒者何错之有？</strong></font></p>
<p><font size="3">满文军涉毒被拘，让我们再次反思一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一个社会，需要用严刑峻法惩罚吸食毒品的人吗？</font></p>
<p><font size="3">不管什么毒品，不管吸食这些毒品会对人体造成多大的伤害，只要一个人吸毒的行为并不危害他人的健康，那我们就应该尽可能对此抱有宽容的态度，而不是对他口诛笔伐，甚至动用武力阻止、惩罚他。</font></p>
<p><font size="3">吸毒是一种慢性自杀。而当我们要惩罚这种行为的时候，我们就要问，我们有理由去惩罚一个要自杀的人吗？我们有多少道德上的依据去惩罚一个选择自杀的人？既然连一个要自杀的人，我们都没有理由去惩罚他，那一个通过吸毒慢性自杀的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惩罚他？</font></p>
<p><font size="3">最普遍的看法，是一个人吸毒，会让他倾家荡产，最后可能为了满足毒瘾，而去做抢劫盗窃等有损社会利益的犯罪活动。这个说法看上去有理，但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font></p>
<p><font size="3">一个好的法律，应该是惩罚且只惩罚那些真正的坏人坏事，而不是惩罚干坏事的人所要满足的其他目标，除非这些目标本身是有损社会的。否则，人们做任何事情都可能被认为可能导致人们干坏事，从而被用严刑峻法禁止，而这会一步步地侵蚀个人的自由与权利。</font></p>
<p><font size="3">比如，中国曾经有过这样的时期：人们连出去讨饭都得开介绍信，其一大理由就是人员的自由流动会扰乱社会秩序。现在我们都能看到，这是很荒唐的，一个人如果扰乱了社会秩序，那我们就去惩罚他好了，而不应该为了防止他扰乱社会，而完全限制他出行、迁徙的自由。真这样干了，受损的就是整个社会，就是每个个人的自由。 </font></p>
<p><font size="3">在吸食毒品的问题上也同样如此，当他们去干偷窃抢劫之类坏事的时候，我们再去惩罚、阻止他好了，而不必从一开始就阻止他吸毒，并且利用严刑峻法惩罚他，让他看上起好像吸毒本身就是道德败坏、有损社会的坏事。知道吸食毒品的坏处，从而劝诫别人远离毒品是可以的，但指责一个吸毒的人不道德、不光彩就不对了，因为他吸毒本身并没有损害任何其他人的利益。</font></p>
<p><font size="3">当然，在当前的情况下，一个毒瘾大发的人，确实有很大的可能性去做抢劫盗窃的事，因为忍受毒瘾比忍受酒瘾更难，也因为吸毒所需要的开支比吃饭喝酒大得多。但是，这些后果极可能正是严厉的禁毒行动造成的。</font></p>
<p><font size="3">首先，正是严厉的禁毒行动提高了毒品烈度，毒品才更容易让人上瘾。在法律高压下，贩售毒品的人，好歹都得承担一样大的风险，而烈度越高的毒品，获利越多，因此，当他们冒险贩毒的时候，就倾向于贩售烈度更高的了。</font></p>
<p><font size="3">其次，正是严厉的禁毒行动大幅提高了毒品的价格。在严刑峻法之下，只有少数人敢铤而走险提供毒品，从而导致供应量极度紧缺、价格大幅飙升。这种情形，我们在许多垄断行业中都能看到其影子，凡是政府垄断经营的行业，其产品质量必定低劣，价格必定高昂。反之，能让市场中人自由供应的产品，种类供应必定丰富而价格必定低廉。政府能堂而皇之提供的其他商品，在垄断之下尚且如此，那些毒贩要冒九死一生之险才能提供的毒品，价格高到天上去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font></p>
<p><font size="3">有证据表明如上两个推论并不离谱。一个是美国的禁酒运动。美国上世纪30年代禁酒的时候，酒精中毒的人更多，酒精饮料的价格也高得到。这一方面是因为酒精度数更高，另一方面是人们销售酒精饮料的成本更高了。而在禁酒令取消之后，低度酒精饮料大幅占据市场，烈度酒相对销量下降了，而酒精饮料的价格更是大幅下降。</font></p>
<p><font size="3">另一个证据来自今天的荷兰。荷兰自1976年开始就允许公民消费和持有软毒品，也不利用法律约束吸食、注射烈性毒品的公民，但也不见得在荷兰就人人消费毒品。实际上，在过去几十年间，在荷兰消费毒品的人也就维持在两万人左右，而消费烈性毒品的人，则更是少数了。</font></p>
<p><font size="3">如上两点共同说明一个问题，毒品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可能就是政府的不当管制造成的。在政府管制下，至少让毒品的质量下降了，烈度更高了，价格也飞到天上去了，最后，还让吸食毒品蒙上了非常不道德的阴影。所以我们至少可以说，像满文军这样的吸毒者，在他们仅仅是吸毒，而不干其他坏事的时候，并不是什么大错。相反，他们倒多多少少是政府不当管制政策的受害者。</font></p>
<p><font size="3">最后，我要说明，本文思想完全来自弗里德曼教授的名文<a href="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89.html" target="_blank">《禁酒与毒品》</a>，那是一篇精彩而富有启发意义的文章，建议大家去读一读。</font></p>
<p><font size="3"><strong>相关阅读：<br /></strong><a href="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89.html" target="_blank">弗里德曼：禁酒与毒品<br /></a><a href="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89.html">http://chinaeconomist.org/archives/89.html</a> &nbsp;</font></p>
<p><font size="3">周克成<br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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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杭州飙车案的经济分析</title>
			<link>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6618545.html</link>
			<comments>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6618545.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周克成</dc:creator>
			<pubDate>Mon, 18 May 2009 09:32:26 +0800</pubDate>
			<guid>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116618545.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strong><font size="3">杭州飙车案的经济分析</font></strong></p>
<p><font size="3">周克成<br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font></p>
<p><font size="3">杭州飙车案让人悲愤填膺，网络曝光后，引发巨大关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其实以前也有，只是人们没有关注到而已，而且可以推论，如果不在司法层面上作深层次的反思，那这样的事情，以后也断不可少。问题只是是否还能摆到人们的眼前，人们是否还有那么多精力去悲愤而已。</font></p>
<p><font size="3">杭州飙车案悲剧发生后，肇事者及其同伙表现冷漠，显出一付无所谓的样子，甚至还在现场叼烟嬉戏，这进一步地刺痛了旁观者的心&mdash;&mdash;尤其是肇事者是一群开着跑车的富家子弟。</font></p>
<p><font size="3">我首先承认，有些人把眼光落在肇事者是不是富人、是不是有权有势的人上，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大家对司法系统极其不信任，大家怀疑只要肇事者大富大贵或有权有势，就可以左右司法的判决，从而失却了公正。</font></p>
<p><font size="3">失却公正的后果，就是这样的事情今天有，明天也会有；肇事者可以是这个富家子弟，也可以是那个富家子弟；受害者可以是谭卓，也可以是更多的社会中人。总之，人人都可能生活在一个随时被飙车族伤害甚至夺命的环境中，这是一个可怕的世界。</font></p>
<p><font size="3">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只要设法追求司法的公正判决就可以了，没有其他更多要说的。</font></p>
<p><font size="3">但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我们应该进一步追问：假如司法会得到公正的判决，就是严格按司法条文的规定来判决，甚至从重从严判决，那都市飙车的现象就会消失吗？飙车者肇事之后就一定不会表现出漠然神情吗？</font></p>
<p><font size="3">这得看人们飙车肇事之后得付出多大的代价。我查询《刑法》相关条文之后得到的结论，是否定的。我认为，在目前的刑法条件下，即使肇事者是无权无势的穷人，知道自己无法左右司法判决、从而得承担百分之百司法责任，那也会尝试都市飙车这种玩命游戏，并且一样可以在事后冷淡漠然。因为相关量刑太轻了，在这样的量刑下，他们大可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然后成群结队的飙车玩乐。</font></p>
<p><font size="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的惩罚作出如下规定：</font></p>
<blockquote style="MARGIN-RIGHT: 0px">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ldquo;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dquo;</font></p></blockquote>
<p><font size="3">按照这个《刑法》的规定，即使杭州飙车案以最严厉的罪名&ldquo;危害公共安全罪&rdquo;起诉，那最高的刑罚也不过是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而且这还得认定在这事故中存在&ldquo;其他特别恶劣情节&rdquo;。</font></p>
<p><font size="3">这个量刑过轻了，而过轻的量刑，就不足以杜绝以后发生类似事件的发生。甚至可以说，这个事件的发生，或许就和量刑过轻有关；飙车着肇事之后一脸漠然神情，或许就和他知道量刑过轻有关。</font></p>
<p><font size="3">经济学告诉我们，量刑越轻，违反交通规则、都市飙车者肇事夺命的事情就会越多。从小的交通规则看，如果违章停车只罚款10元、20元的话，违章停车的人就会大增，如果罚款几何级提高的话，那违章的人，也肯定会相应地减少。</font></p>
<p><font size="3">对都市飙车族来说，道理也一样。无论他们能从飙车中能得到多少快乐，当他们考虑是否要飙车的时候，肯定会事先考虑到风险，考虑到自己可能为之付出的代价会有多大。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会有一定的分级：</font></p>
<p><font size="3">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能不需要特别严厉的法律法规，他们就不会去飙车，因为他们能设身处地地想到，他人将为自己的飙车行为遭受沉重损失。还有一些人，只要交通肇事致人伤亡被判刑三年到七年，就完全不敢尝试都市飙车这种游戏，因为对他而言，用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换取这些飙车的快感并不值得。但还有另外一些人，既漠视他人的生命，又对都市飙车给自己带来的快感、荣誉感有极高的评价，那在量刑够轻的情况下，他们就会孤注一掷了。</font></p>
<p><font size="3">但即使是这样一些漠视他人生命的飙车族，也不会完全漠视自己的自由与生命。因此，只要量刑够重，就还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类似都市飙车案的发生。而且可以确定，只要量刑越高，这类飙车肇事件就会越少。</font></p>
<p><font size="3">当然，我们都理解，对整个社会而言，也并不是任何刑事犯罪都量刑越高越好。量刑的高低，得看相关量刑的约束力，以及社会为之承担的成本有多高。</font></p>
<p><font size="3">举个极端例子来说，要百分百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可以的，那就是完全禁止任何人使用任何机动交通工具。但这样做并不可取。因为社会为之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mdash;&mdash;人们的速度会慢下来，经济效率会下降，财富会减少。</font></p>
<p><font size="3">但是，从都市飙车来看，如果百分之百禁止的话，社会会为之付出很大的成本吗？我相信一些人会由此失去都市飙车的乐趣，但看不出这些人失去这些乐趣对社会的损失有多大。实际上，这些人的乐趣基本上就是建立在玩弄他人生命之上的。这是因为，在都市飙车，并不能体验最快的速度，要体验速度，在专业的汽车赛道中当能得到更好的体验。我喜爱的作家韩寒就说，对于场地赛车而言，都市飙车的速度只是小儿科。而除却了速度，在都市中飙车，剩下的恐怕就只是拿路人的生命来冒险了。</font></p>
<p><font size="3">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对于都市飙车（学究的话可以这样说：&ldquo;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rdquo;）来说，最多只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是量刑过轻了。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用更加严厉的法律来禁止、惩罚都市飙车行为。从而提高行人的安全系数。因为没了都市飙车，人们的损失很小，而有了都市飙车，人们的损失却可以很大。</font></p>
<p><font size="3">从与其他杀人、放火、强奸妇女等刑事案件的量刑比较来看，对都市飙车致死案的量刑也是过轻了。在同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我们看到，杀人、放火、强奸妇女等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交通致死案，却最多只判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font></p>
<p><font size="3">或许有人要说，违反交通规则，怎么能和杀人放火及强奸妇女相比呢？我的看法是，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事件的可比性很强。</font></p>
<p><font size="3">法律的作用，是让人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同样，产权的作用，也是让人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实际上，法律的作用，就是人们用来维护、执行这些产权的一种手段和办法。</font></p>
<p><font size="3">而交通规则，起的就是这个作用：它是在对一条条道路的使用权作出界定和分配。它告诉人们，在一条公共道路上，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同样一条道路，你有时候能走，有时候不能走。&ldquo;红灯停、绿灯行&rdquo;是对道路使用权的界定；&ldquo;早上7点到晚上22点之间大货车不可通行&rdquo;是对道路使用权的界定；同样，&ldquo;限速50公里&rdquo;也是对道路使用权的界定。</font></p>
<p><font size="3">违反交通规则，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同的侵权行为，会带来不同的后果。货车在大白天开入市内，最多只会增加拥挤程度；而如果一辆跑车在都市中心超速行驶，侵权的后果可能就是夺人性命。对于后一种情况，我们就应该对其处以更加严厉的惩罚。</font></p>
<p><font size="3">就好比如果有人在你家门口的草地上停车，毁坏了草皮，那可能只要罚款就可以了事；但如果你站在自己的屋门口，竟然有人开快车撞过去，那就非得动用严厉的刑法不可了，因为这是一种谋杀行为。</font></p>
<p><font size="3">在这里，我们还应该重新认识所谓的&ldquo;交通意外&rdquo;。同样一起交通事故，从一个人的角度看是意外，从另一个人的角度看，却未必是意外。任何交通事故，从无辜受害者的角度看，是一个意外，他意想不到在这里会遇到车祸，会有人高速行驶车辆。但从肇事者的角度看，却未必是意外。</font></p>
<p><font size="3">在一个有行人的道路上，高速行驶，然后把人给撞死了，你能说这是意外吗？你应该能够很肯定，在某些路段下，以很高的速度行驶，是有很大的概率撞到人的，撞到人之后，是有很大的概率把人给撞死的。所以，不能说这是什么&ldquo;意外&rdquo;。而应该清楚地认定为故意杀人，虽然你要杀的并不是某个特定的人。恐怖分子往人群里面扔炸弹，恐怕也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的人，但这并不能否认他是在故意杀人。</font></p>
<p><font size="3">所以，违反交通事故（都市飙车）造成他人死亡，是完全可以拿来和杀人放火、强奸妇女等刑事犯罪相比的。首先，违反交通规则者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是在侵犯他人的产权，是在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其次，对于超速行驶这样一种违反交通规则者而言，他们是能预料到其行为的后果的，应该有主观故意的认定。</font></p>
<p><font size="3">总之，可以相信杭州飙车案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在一定的司法环境下，必然发生的事情。事实上，在杭州飙车案之前，全国各城市的飙车事件并不少，而发生交通肇事致死人案件后，很多判罚也只有三年有期徒刑。更有甚者，我们也常常在网络报刊上看到报道，说一些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来回倒车，直接把事故受害者活生生碾死。这些事件，都共同说明一个事实：目前对交通肇事致死的量刑过轻了。</font></p>
<p><font size="3">所以，我们早就该对相关法规作出反思并修订了，否则，类似杭州飙车案的事件将无日无之，而行人的生命安全，也将时时处在高度的危险之中！</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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